關于2024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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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國家和山東省關于深化科技獎勵改革精神以及《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2024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提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。
一、提名原則
(一)提名者應當堅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、面向經(jīng)濟主戰(zhàn)場、面向國家重大需求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,提名服務國家戰(zhàn)略需求、支撐引領產(chǎn)業(yè)高質量發(fā)展的重大成果,特別是從0到1的重大科學發(fā)現(xiàn)和基礎理論創(chuàng)新、在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取得重大突破、搶占科技和產(chǎn)業(yè)發(fā)展制高點的戰(zhàn)略性、前沿性成果,強化對國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務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和重大工程的支持。
(二)提名者應當提名真正作出創(chuàng)造性貢獻的科學家和一線科技人員。僅從事組織領導、行政管理或輔助服務的人員不得作為省科學技術獎候選人,擔任項目技術負責人、項目首席科學家等領軍技術專家的除外。
(三)提名者應當以學術專業(yè)水平為重要標準,秉持科學精神,弘揚良好作風學風,對候選人政治、品行、水平、作風、廉潔等情況進行審核,嚴格履行提名、答辯、異議處理的責任。候選人所在單位在征求相關紀檢監(jiān)察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做好審核把關。
二、提名方式
提名方式分為專家提名和單位提名。
(一)專家提名
1.提名資格。具有提名資格的專家包括:
(1)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;
(2)中國科學院院士、中國工程院院士(以下簡稱院士);
(3)2014年以來我省獲國家科學技術獎項目的第一完成人(以下簡稱國家獎第一完成人);
(4)山東省科學技術最高獎獲獎者;
(5)2019年以來獲得山東省科學技術獎特等獎或一等獎的第一完成人(以下簡稱省獎第一完成人)。
2.提名條件。提名專家應在本人熟悉學科或行業(yè)領域內進行提名,并充分了解提名項目(人選)的真實情況。每人可獨立或與他人聯(lián)合提名1項省科學技術獎,聯(lián)合提名時列第一位的專家為主責專家。
(1)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獎者、院士、山東省科學技術最高獎獲獎者:每人可提名1項省科學技術獎;
(2)國家獎第一完成人、省獎第一完成人:3人可聯(lián)合提名1項省科學技術獎。
3.回避要求。提名專家不得作為同一年度被提名項目完成人或被提名人選,應回避本人提名項目或人選所在獎種的評審活動。專用項目不接受專家提名。
(二)單位提名
1.提名資格。省人民政府各有關組成部門及直屬機構;設區(qū)市人民政府;嶗山實驗室;經(jīng)省科技廳認定具有提名資格的中央駐魯單位、企事業(yè)單位等(附件1)。
2.提名要求。提名單位應當建立科學規(guī)范的遴選機制,嚴格在提名數(shù)額(在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系統(tǒng)中查看)范圍內擇優(yōu)限額提名,提名前以適當方式征求不少于5位相關專業(yè)領域專家的意見。
三、被提名項目(人選)的基本條件
被提名項目(人選)必須符合《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》的有關要求,以及以下具體條件:
(一)科學技術青年獎人選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(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,女性可放寬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);自然科學獎、技術發(fā)明獎、科技進步獎項目第一完成單位應是山東省內注冊的法人單位。
(二)自然科學獎項目提供的代表性論文(專著)應當公開發(fā)表滿2年(2022年1月1日前);技術發(fā)明獎和科技進步獎項目應當完成整體技術應用滿2年(2022年1月1日前),并提供應用情況和效果(效益)佐證材料,涉及有行政許可審批要求的,須提交相應的行業(yè)許可批準證明材料。
(三)提名項目所列論文、專著應在國內為主完成,知識產(chǎn)權應歸國內所有。論文、專著署名第一單位為國外單位的,不得作為省科學技術獎所有獎種的代表性論文專著。如在提名材料中列入國家或省部級計劃、基金支持的項目,項目應完成整體驗收。
(四)被提名者所使用的技術內容不得涉密,且無知識產(chǎn)權爭議。代表性論文(專著)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(主編或副主編)、代表性知識產(chǎn)權完成人未列入項目完成人的,以及論文署名第一位的單位、知識產(chǎn)權的權利人中所列的完成單位未列入項目完成單位的,必須征得本人或單位同意,并將有關知情同意不參與報獎證明材料存檔備查。
(五)同一候選人或同一技術內容不得被重復提名省科學技術獎。已經(jīng)獲得國家或者省部級科學技術獎的成果不得再次提名省科學技術獎。
四、提名程序
(一)提名申請
專家提名時,由主責專家(聯(lián)合提名時列第一位的專家)通過本人電子郵件向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(以下簡稱省獎勵辦)提出申請(附件2),并提供院士證書或獲獎證書等證明,同時抄送其他提名專家和項目聯(lián)系人。省獎勵辦收到申請后,經(jīng)審核符合提名資格的,發(fā)送提名賬號和密碼。
提名單位提名前,在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系統(tǒng)中查看提名限額,賬號和密碼統(tǒng)一由省獎勵辦進行分配。
(二)提名獎種和等級
提名者應當遵守提名規(guī)則和程序,充分了解提名人選或項目的真實情況,合理選擇提名獎種和等級。科學技術最高獎、科學技術青年獎、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不分等級,自然科學獎、技術發(fā)明獎、科技進步獎分為特等獎、一等獎、二等獎3個等級,其中特等獎從通過初評一等獎項目中產(chǎn)生,不直接提名。評審落選項目不降級參評。
(三)提名書填寫要求
提名書是省科學技術獎評審的主要依據(jù),提名者應按照《2024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指南》(附件3)要求,客觀、準確、完整填寫,不得填報涉密內容。“學科分類名稱”作為評審分組和專家選取的重要參考,應根據(jù)提名項目(人選)的主要科學發(fā)現(xiàn)、技術發(fā)明、科技創(chuàng)新情況在提名系統(tǒng)中選擇相應學科,最多可選擇三個,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寫。
提名通用項目的提名者憑提名賬號和密碼登錄“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系統(tǒng)”(從山東省科技廳門戶網(wǎng)站登錄或直接訪問http://60.208.139.58:8000/),按照要求在線填寫、提交。專用項目(主要包括涉及國防安全等領域項目)不得通過網(wǎng)絡填寫和提名。
五、提名公示
項目完成單位或候選人所在單位及提名者應按要求進行提名公示,接受監(jiān)督。
(一)公示主體
候選人所在單位或項目各完成單位應當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。提名單位提名的,應通過網(wǎng)絡或書面進行公示。由專家提名的,應按照屬地化原則,由候選人所在單位或第一完成單位所在市協(xié)助進行提名公示。
(二)公示內容及時間
公示內容應當按照《2024年度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提名工作指南》的要求進行,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,公示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在規(guī)定時間內處理完畢且不影響提名的,方可提名。提名單位的公示情況以書面形式報送。
六、科研誠信和提名責任要求
(一)全面加強科研誠信審核
省科技獎勵實行科研誠信全過程管理,被提名人選以及被提名項目完成人、完成單位應具備良好的科研誠信,對存在違背科研誠信要求和其他違規(guī)違紀行為的項目實行“一票否決”。被提名人選、被提名項目第一完成人作為第一責任人,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、合法性負主體責任。如有弄虛作假、冒名頂替、侵犯他人知識產(chǎn)權等科研失信行為的,一經(jīng)查實,按照《科學技術活動違規(guī)行為處理暫行規(guī)定》(科學技術部令第19號)《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(guī)則》(國科發(fā)監(jiān)〔2022〕221號)等規(guī)定進行相應處理。
(二)嚴格落實審核和提名責任
被提名人選所在單位、被提名項目第一完成單位對提名材料負有審核責任,應書面承諾已對提名材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、有效性、合法性完成審核。提名者應認真履行提名責任,對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,嚴格把關,嚴禁審核走過場、流于形式,被提名項目、人選出現(xiàn)弄虛作假等問題,提名者審核職責履行不到位的,視情節(jié)輕重,對相應提名者進行減少提名指標,暫?;蛉∠崦Y格等處理。
七、提名材料報送要求
提名函1份,內容包括:提名總體情況,被提名項目完成人(被提名人選)的政治、品行、水平、作風、廉潔等事項的審核情況,提名前公示結果,存檔備查材料核查結果,相關單位真實性審查和無涉密內容審查結果,提名匯總表(附件4)。提名函應加蓋提名單位公章,其中各設區(qū)市應加蓋人民政府或辦公室(廳)公章;專家提名項目須是專家親筆簽名的提名函原件。紙質版提名書原件1份(書脊須標明提名號、評審組、項目名稱)。
專用項目單獨提交紙質版提名函和提名書原件1份,電子版刻光盤一并報送。提名單位應做好保密安全工作,確保提名工作各個環(huán)節(jié)符合國家有關保密要求。
八、提名時間要求
(一)專家提名資格申請截止時間:2024年5月30日16:00;
(二)提名系統(tǒng)開放時間:2024年5月31日10:00;
(三)網(wǎng)絡提交截止時間:2024年6月11日16:00;
(四)提名材料報送截止時間:2024年6月13日前。
九、聯(lián)系方式
聯(lián)系電話:0531-51751063、51751067。
電子郵箱:sdskjjlbgs@shandong.cn。
通訊地址:濟南市舜華路607號科技大廈1420房間。
附件:
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
2024年5月9日